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杭州市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老旧车淘汰,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制订了《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
2017年7月17日
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