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杭州市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老旧车淘汰,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制订了《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

2017年7月17日

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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