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保局组织参加环保部“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16日(周四)上午,杭州市环保局组织参加了环保部“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议的。副巡视员刘雄伟同志带领各区、县(市)环保局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之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环保局及市局污染防治处、政策法规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周加海副主任,从“两高”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执行三个方面对“两高”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特别是主要内容方面,周加海副主任通过大量的具体案例,对危险废物的认定、单位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相关术语的界定、监测数据的使用等近十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最后,环保部翟青副部长,在感谢周加海副主任的精彩解读之后,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普法,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法办案,通过贯彻执行“两高”司法解释开展好环境保护工作。

本次“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议,让我们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两高”司法解释的具体内涵,有利于督促各部门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加大环境污染执法力度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说明: D:\工作\经办工作资料\信息\两高司法解释宣贯会议1.JPG说明: D:\工作\经办工作资料\信息\两高司法解释宣贯会议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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