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拱墅环保分局关于2017年4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勇盛咖啡)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勇盛咖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镇康园路12号3幢第四层

杭州勇盛咖啡有限公司

杭州勇盛咖啡有限公司总投资约300万元,拟建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桥镇康园路12号3幢第四层,项目租用浙江华拓实业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建筑面积约1318m2,项目主要从事咖啡烘焙的加工;自制饮品的制售,年产熟咖啡豆180吨,咖啡粉5吨。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范围内无医院、学校、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  固体废物:

1)  环卫部门清运。2)委托环保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2)  2噪声:

①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将各噪声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

②厂房门窗必须完好,生产过程中应保持关闭状态,确保设备运行噪声不对外界产生影响。

③加强设备的日常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严禁夜间时段(22:00~6:00)生产。

3.水污染

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制纯水废水、其他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送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废气

项目在焊接工位上方设置小型集气罩,设置一台风机,风机风量为/h,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放(高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联系电话:0571-56667107,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北路珠儿潭巷8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听证具体内容按照上述两法的规定实施。

注:如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视无效处理。

杭州市环保局拱墅环保分局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