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滨江区分局关于2017年10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7年10月24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滨江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滨江区奥体单元小学及幼儿园项目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南临机场快速路,西临滨盛路,北临机场北辅路,东临丹枫路区块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2537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9066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11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543.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54班小学及12班幼儿园。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车库内汽车尾气经消防排烟机房的排烟风机收集后通过竖井至建筑屋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井道于建筑屋顶高空排放,排放口设置情况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以及《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项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教学实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会同其它废水一并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道;地下车库通风机械设备、水泵等设备均设置在地下单独设备房内;油烟净化装置必须选择低噪声风机,并做好风机、管道消声吸声及油烟排风管的阻尼包扎工作;加强地下车库出入口交通管理,汽车严格限速5km/h以下行驶,禁鸣喇叭;入口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生活、餐饮垃圾分类挑选后,其中饮料罐等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由废物回收公司收购后再生利用;其余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餐饮废水隔油系统中产生的油脂应委托有专门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6535274     传真:87795780     邮箱:2220012369@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4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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