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和睦护理院)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拱墅和睦护理院新建项目

杭州市拱墅区文岚街91号

杭州和睦老人公寓

杭州拱墅和睦护理院新建项目为杭州和睦老人公寓配套护理院,项目实现正常经营后可更好地为养老院入住老人服务,提供安全便利的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医养护一体化健康服务管理”,即门诊诊疗服务、日间照料巡诊服务、医学康复治疗服务、医疗咨询和保健服务,提供家属护理指导和心理咨询等医疗服务。同时为年迈久病、弥留于世的老人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对特殊个性化疾患的老人提供“舒缓疗护”服务。

本环评单位分别在建设地块周边进行了信息公告和环保公告张贴,张贴照片及证明详见附件。在公告的20个工作日中,相关单位均未接到投诉的意见。

由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54%的人支持拟建项目建设,44%的人对拟建项目建设持无所谓态度,2%的人反对项目的建设;65%的单位支持拟建项目建设,35%的单位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持无所谓态度。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  固体废物:

垃圾袋装化后收集在各垃圾收集箱中,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医疗固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由杭州和睦医院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噪声污染

空调室外机加装减振隔垫和消声百叶

在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3.水污染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4.大气污染加盖防止逸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8日,联系电话、传真:0571-56667107,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北路珠儿潭巷8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听证具体内容按照上述两法的规定实施。

注:如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视无效处理。

杭州市环保局拱墅环保分局

2016年1月12日

和睦护理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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