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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杭州喜瓶者仪器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3幢501室 | 杭州喜瓶者仪器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喜瓶者仪器技术有限公司目前成立于2014年11月,公司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99号2号楼519室,因租赁场地到期及公司的发展需求,公司迁址于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3幢501室。杭州喜瓶者仪器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杭州北部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3幢501室的空置厂房作为组装加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268m2,总投资200万元,生产、制造:实验室清洗设备,年产实验室清洗设备160台。 | 建设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利用已有房屋经营,故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 固体废物: 残次品:由原供货厂家回收 废弃包装物: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2.噪声污染 1.选用低噪音设备; 2.按照相关空调室外机安装的规范进行安装,外机加设减震基础,并保证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高噪声现象; 3、确保项目投入营运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水污染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建成后污水产生量为297t/a,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城市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 |||||
2 | 杭州洁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杭州市拱墅区康园路12号6幢1楼103室 | 杭州洁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用厂房建筑面积约450m2,该项目所在厂房为标准厂房,共四层,项目位于1F,内部设置电焊间、组装间、仓库、办公室等。年产垃圾减量处理器500套。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情况见附图2,内部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环境功能规划图见附图4。 |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固体废物: 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2.噪声污染 ①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尽量将各噪声设备分别布置在独立的车间内。 ②厂房门窗必须完好,生产过程中应保持关闭状态,生产过程中不得开窗,确保设备运行噪声不对外界产生影响。 ③加强设备的日常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严禁夜间时段(22:00~6:00)生产。 3、确保项目投入营运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3.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实行污、废分流,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焊接:企业在焊接工位、切割、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风机风量为/h,焊接烟尘、切割、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高度≥)。 4.大气污染物 企业在焊接工位、切割、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风机风量为/h,焊接烟尘、切割、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高度≥)。 | |||||
3 | 杭州佳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杭州市拱墅区康景路10号5幢205室 | 杭州佳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佳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成立于2008年9月,公司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康惠路16号3幢2层202室,经营范围为通讯设备的组装、加工。因厂房租赁合同到期,杭州佳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搬迁至杭州市拱墅区康景路10号5幢205室,租赁的是杭州隽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空置厂房作为组装加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387.06m2,总投资200万元,年产调制解调器1万台。 |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200m无环境敏感目标。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固体废物: 废电子配件主要产生于检验时,产生量约为0.1t/a,由原供货厂家回收。废弃包装袋0.1t/a,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2.噪声污染 ①从声源上控制,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②生产作业时车间门窗必须保持关闭状态,严禁夜间生产作业; ③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3.水污染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建成后污水产生量为108t/a,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城市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4.大气污染 产生量小,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4 | 杭州西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绿地运河商务中心口腔门诊部新建项目 |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8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3幢111、112室 | 杭州西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绿地运河商务中心口腔门诊部 | 杭州西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绿地运河商务中心口腔门诊部拟建于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8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3幢111、112室。该建筑产权为绿地控股集团(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杭州西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杭州坤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租后,无偿提供给杭州西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绿地运河商务中心口腔门诊部作为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为280.44 m2,总投资350万元,从事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限拔牙)、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服务。 |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7.13发布,2015.9.1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 水污染: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23t/a,其中医疗废水经消毒池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汇合到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2.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定期定时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3. 噪声污染 1、建设项目应加强营业管理,避免顾客大声喧哗,严禁夜间营业。 4. 2、确保项目投入营运后,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8日,联系电话、传真:0571-56667107,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北路珠儿潭巷8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听证具体内容按照上述两法的规定实施。
注:如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视无效处理。
杭州市环保局拱墅环保分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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