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系统各党支部: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和全市“春风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现就局系统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个人捐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捐款活动的人员范围
局机关、市区各环保分局、局各直属单位的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全体在职党员和干部职工。
二、捐款参考标准。“春风行动”个人捐款坚持倡导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参照市直机关相关部门和往年标准,局机关个人捐款基本标准为局领导800元,处级干部(含调研员、副调研员)500元、主任科员以下干部300元,一般工作人员100元,多捐不限。市区各环保分局、局各直属单位个人捐款参照机关标准,环保公司个人捐款标准自行决定。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捐款活动中要发挥表率作用,对个人及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干部职工可以少捐或不捐。
三、捐款时间和交款方式
捐款活动从2017年1月11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结束。请市区环保分局、局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在2017年1月19日前将捐款收齐,并填写《杭州市2017年“春风行动”个人捐款登记表》(附后),正常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45送交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岳王路3-5号),1月20日前将捐款收据(复印件)和捐款人员名单(电子版)交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各党支部于2017年1月18日中午前将捐款收齐,并填写《杭州市2017年“春风行动”个人捐款登记表》及电子版交局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一登记后上交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
市帮扶中心(春风办)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6974155、87161093;
不明事宜,请与局机关党委联系,联系人:潘革,87231376。
附件:杭州市2017年“春风行动”个人捐款登记表
局机关党委
2017年月1月11日
附件
杭州市2017年“春风行动”个人捐款登记表
党支部( 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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