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资讯 | > 公告公示 | > 建设项目(历史栏目) | > 20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政储出【2016】12号地块商品住宅(设备套公建)项目 | 杭州市拱墅区庆隆单元GS0305—05地块 | 首开金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庆隆单元GS0305-11地块,本次工程以划拨方式供应庆隆单元GS0305-11地块幼儿园用地,同步实施后无偿转交相关部门,工程东侧为婴儿港及学院路北,南面为隠秀路西面为规划道路,北侧为庆隆河及规划道路。商品住宅项目总用地面积69151㎡总建筑面积290722.8㎡,代建幼儿园项目总用地面积6074㎡总建筑面积8129㎡ | 本项目本次公示地点在庆隆社区、勤丰社区宣传栏、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7日、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25日分别进行了该项目的两次公示,公示内容及证明见附件及附图。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团体、群众及个人对项目的反映和投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物: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2)住户阳台洗衣机和垃圾房清洗废水进入污水管道,该废水收集后汇入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齐纳入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废水最终送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物:1)地下汽车库汽车尾气,利用排烟排风系统进行地下室机动车库汽车尾气收集,配套足够大的风机风量,使车库出口保持一定的负压。汽车尾气经收集后通过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2)锅炉烟气通过专用烟道至1#楼屋顶排放;3)幼儿园配套食堂油烟由专用烟道至K3#楼顶排放。 3噪声:1)项目消防水泵房、热泵机房、锅炉房和风机房等均设置在地下室内,设独立机房,并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机房换气风机必须安装消声器。2)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水泵。离心风机布置在吸隔声机房内,机房门采用隔声门;混流风机用弹性挂钩吊挂并作减震处理。消防风机检修时,必须通知周边小区内住户。3各动力设备底部布置砼基础,基础质量应选设备质量的3倍-5倍以上,设备和砼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涉及水的进出口处须用软连接。4)水泵进出水管均设柔性接头和弹性吊支架,风机设减振吊架,风管设消声器。5)开闭所通风风机加装消声器。6)冷却塔进风口安装消声百叶,降噪声11dB以上,出风口安装消声器,消声量11dB以上,并在周边种植高大树木。7)所有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侧壁表面拉毛处理,采用构筑物封闭顶部及两侧,构筑物顶上覆绿;加强区内交通管理汽车限速行驶,禁鸣喇叭。8)1#/6#18#/20#及22#住宅楼和幼儿园K2#及K3#教学楼采用隔声量不小于25dB的隔声窗。在房屋出售时应书面告知本项目住宅周边道路及声环境质量情况。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按照杭州市城管办要求及时进行处置;包装固体废物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01月10日至2016年01月16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拱墅环保分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58237037传真:58237037
通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拱墅区人防大厦1楼大厅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