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文件
杭环保党组〔2015〕24号
关于成立局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城区环保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局系统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市委办《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局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鸿斌
副组长:劳新祥、徐青山
成 员:黄 雷 俞 敏 沈海峰 曹建松 赵 争
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伟 张鸿斌
副组长:劳新祥、徐青山
成 员:黄 雷 俞 敏 沈海峰 曹建松 赵 争
三、明确职责分工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由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任务落实,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建设责任落实,由局办公室负责宣传舆论管理责任落实。
局机关各处室、各城区环保分局、局属各单位要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围绕“立德树人”切实抓好本单位党建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增强正面舆论宣传传播力,通过抓党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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