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局系统各党支部:

近日,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通知,对贯彻中央、省、市委学习贯彻《条例》提出明确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局系统学习贯彻《条例》作如下安排:

一、《条例》发布的目的意义

《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条例》的发布施行,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与行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于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既是贯彻实施《条例》的主体,又是《条例》规定的问责对象,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二是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条例》学习贯彻。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辅导交流座谈等形式,将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党员。三是列入局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将《条例》学习列入局系统干部轮训内容,邀请党校老师专题辅导。为每一位领导干部购买《条例》,做到人手一册。

三、认真开展对照检查

各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逐条对照《条例》规定的6种问责情形,深入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找准党组织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中存在的短板,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压紧压实责任。

四、强化从严从实贯彻

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作为年度局党组和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责重点,加大追问责力度。要抓住典型问题, 敢于铁面问责、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及时上报贯彻情况

局系统各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讨论情况及局领导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于8月19日前报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学习贯彻《条例》的综合情况,请于12月5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不明事宜请与局机关党委联系,联系人:孙水华、潘革,联系电话: 87238524、87231376。

 

 

 

              中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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