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以新《环保法》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不断强化公共参与,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年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44533条,内容涵括我局系统人员政务信息、大气和水环境相关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开、夜间施工审批公示、全市环境状况公报、飞行监测情况等。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6件,办结答复46件。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未曾发生行政诉讼情况。发生一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省环保厅做出了维持的决定。

根据北京公众研究中心(IPE)对全国120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显示,2014年-2015年,杭州市排在第8位,肯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二、2015年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义务。局办公室牵头数次召开协调会,对我局2015年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制作要求、反馈渠道、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监督机制等各方面再次进行了明确和修订,及时更新了《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并进行公布。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督查督办机制。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开展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巡查为契机,及时开展半年度和年度信息公开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当前主动信息公开的程序、内容、时效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发布督查通报,进一步督促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督办行动,对受理、交办、答复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力度。参加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全国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4月,我局组织开展了环保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请省环保厅办公室吕兴主任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请市保密局顾江局长对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做了专题讲解。

(二)对照公开要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对照国家环保部和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关于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空气、水环境质量公开,继续做好在局门户网站实时公开11个国控点位和全市PM2.5浓度、AQI数据和AQI每日数据,年公开数据21.4万余个;每月发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督促其他县(市、区)实时相关数据公开。实时上报、公开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做好12个地表水交接断面和10个饮用水自动监测点位及时更新。开发“河道水质”APP,实施公开杭州市河道水质监测信息,至目前已发布信息10万余条,同时还有市民实时投诉功能。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开,确保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全年市本级受理并公开100个项目(含验收、环评),对已下放审批权限的项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巡查督促。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在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减排信息和重点减排项目推进情况,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自2015年7月1日起,已按相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全文公开,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全部上网。及时公开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名录,对1450家企业开展了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并实施公开结果。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敏感环境问题,在网上挂牌督办,同时通过《民情热线》等栏目做好公开和解释。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公开,今年尚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督促企业进行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结合总量减排“三个率”要求(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及公布率、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及公布率),我局及时将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区(县、市)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要求企业加大污染源自行监测频次并进行信息公开。2015年全市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已达97.01%。

(三)优化政务环境,提高信息公开效能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对市直各部门门户网站巡查结果,我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重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删除一批“僵尸”条目,合并一批“陈旧”项目,上传一批“滞后”信息,力争达到条目清晰、内容丰富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发挥“杭州环保”的官方微博、微信功能,及时传递、发布一手环保信息并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市本级环保微博微信网络共发布微博2235条、微信716条。同时,“杭州空气质量”、“杭州河道水质”APP不断完善,市民可以通过手机,实时查看我市环境空气和河道水质质量相关信息。规范信息公开考核。对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每月统计公示,年终通报考核,督促各单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组织各主要业务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管理难点进行了探讨,加快完善依申请公开的运行机制。通过多渠道受理、职能部门解答、统一途径答复的途径,在法律法规和保障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下,采用灵活便民的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内部工作职责基本清晰,《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能够做到及时更新,并依此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标准和传输平台。但日常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不足,离公众需求还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为:

一是门户网站功能不够齐全,信息公开目录尚未完全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设置,还存在搜索功能不强、部分板块信息重叠或者不明确等问题,影响公众查询。

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政务信息从内部综合平台到外部门户网站之间的搬送还存在一定时间差,影响了公开时效。

三是公开信息数量不够多,内部机构在制作文件时偏于谨慎,对许多可公开可不公开的信息,选择不进行公开,导致部分公开栏目信息量偏少。

四、2016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公众参与互动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杭州市顺利承办G20国际峰会营造更加良好的氛围。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是:完成局门户网站的改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整合以及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继续实施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的实时公开,做好1845条河长制河道的水质监测数据和公开。继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企业环境违法处罚决定书全本公开。完善污染源监管信息及减排信息的公开。搭建平台,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确保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2016年我局将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通内部综合平台和门户网站的信息自动转移渠道,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完善信息公开督查和考核机制,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督促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的全流程,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有专人进行时效监督,每件依申请公开都由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每件依申请公开均有登记回执和公开内容两次答复。严格依法公开信息,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总量减排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搭建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逐步推进省控以上重点企业进行监测信息公开。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2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