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5年09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拟批准项目)

2015年09月29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微聚焦X线检查装置及X射线荧光分析装置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大街20号 A栋2F、B栋1F

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

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为提高和控制产品质量,配置1台微聚焦X线检查装置、2台X射线荧光分析装置。

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电离辐射),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仪器自带防护层,无需额外增设防护措施,加强日常管理。

2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武玲居饭店新建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25号一楼南侧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武玲居饭店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看好餐饮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欲出资20万元,成立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武玲居饭店,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建设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25号一楼南侧,租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25号居民王老虎自建的房屋进行经营,租赁面积60m2。共设32个就餐位,日接待顾客约64人•次。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1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8月10日至8月21日在项目附近及高沙社区公告栏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高沙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本项目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厨房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汇同其它废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处排放。建设单位须安装低噪声油烟净化装置、油烟风机,采用橡胶等柔性物体进行隔振降噪处理;安装空调室外机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装、固定,安装于南侧,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平时须加强管理,避免顾客及员工大声喧哗;严格控制营业时间。餐饮垃圾中废弃食用油脂及废油,交由具有专业废弃食用油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包装箱、饮料瓶经收集分类后交由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其他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派专人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置,使固体废弃物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保证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清运。

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佳昱美食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16号一楼北东侧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佳昱美食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消毒柜1个,保鲜柜1个,冰柜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3张,共有14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8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佳昱美食店门口及高沙社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高沙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学林街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4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峰餐饮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16号一楼西北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峰餐饮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3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3张,共设12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8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峰餐饮店门口及高沙社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高沙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学林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5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正祥饭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泽路99号福雷德广场第负一层B1-30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正祥饭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67.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电烤箱1个,油炸炉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11张,吧台1张,共有32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0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14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正祥饭店门口及福雷德广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东方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先接入福雷德广场污水管网,再纳入学林街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送至福雷德广场三楼楼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6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心上餐饮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新元金沙城2幢一层1249-2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心上餐饮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145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单眼灶1个,六眼煲仔炉1个,烤箱1个,炭烤炉10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11张,共有50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3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21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心上餐饮店门口及新元金沙城宣传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先排入金沙城污水管网,再纳入高沙路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7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聪饭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61号一楼南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聪饭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6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6张,共设30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8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9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聪饭店门口及高沙社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高沙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学林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8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客串火锅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沙路573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客串火锅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22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电磁炉16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14张,共有70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3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8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客串火锅店及中沙金座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先排入中沙金座污水管网,再纳入银沙路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6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H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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