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5年07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拟批准项目)

2015年07月28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1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火灸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学源街1174号

杭州火灸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140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单眼灶1个,八眼煲仔炉1个,燃气烤炉1个,电烤盘18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18张,共有70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20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4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26日在杭州火灸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门口及高沙社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高沙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学源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2

杭州一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月雅路266-1号至266-4号(头格月雅城11幢)

杭州一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一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拟址地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月雅路266-1号至266-4号(头格月雅城11幢),项目建筑面积300m2,主营中式快餐,共设置约130个餐位,预计客流量约为200人次/天。

项目周边张贴公示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废水纳管;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净化装置风机置于厨房内部,厨房内要求合理布局,各类风机均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穿越墙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实,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或消声通风百叶。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泔水油应定期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

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蚕荣饭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东城大厦7幢102、103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蚕荣饭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6张,共有28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7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蚕荣饭店门口及东城大厦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东方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松乔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4

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1号大街600号1幢105室

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看好检测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欲出资500万元,成立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租用伊比利亚电子(杭州)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1号大街600号的闲置用房进行经营,建筑面积1200m2,主要从事环境检测、实验室检测,主要对水、大气、土壤进行检测(pH值、透明度、色度、浊度、细菌总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检测分析)。

本项目无需公众参与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本项目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后与其它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21号大街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碱液吸收+硅胶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共设2箱活性炭,每箱20kg,每年更换一次)引至3层屋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为15m);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严格执行工作作息制度,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经营服务,加强管理,实施文明服务,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服务期间尽量关闭门窗;无机废液、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废硅胶、废包装材料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杭州湘仪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沙综合门诊部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听涛路203号外来人员服务中心4-5层

杭州湘仪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沙综合门诊部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1844平方米,主要经营医疗服务,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项目。预计日门诊人数约为200人。

本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听涛路203号外来人员服务中心4-5层,周边无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文件(浙环发[2008]55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调查。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听涛路市政污水管网。

6

杭州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试实验室建设项目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452号1幢1A08-1A11号房

杭州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年生产丙烯酸树脂胶黏剂15t、环氧树脂胶黏剂15t、硅树脂胶黏剂14.8t、聚氨酯树脂胶黏剂14.5t、氟硅纳米涂层材料0.7t。

本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内,周边均为同类型的研发实验室,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文件(浙环发[2008]55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调查。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实验室废气收集后送至大楼屋顶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出租方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纳入6号大街市政污水管网。

7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蚕荣饭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东城大厦7幢102、103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蚕荣饭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6张,共有28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7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蚕荣饭店门口及东城大厦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东方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松乔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8

亚得安实业(杭州)有限公司年产1万件精品服装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

亚得安实业(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3号厂房

不开展公众调查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边角布料可由专门单位回收利用。

9

杭州泰贺塑化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个滤芯扩建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M16-5-5(18号大街21号)

杭州泰贺塑化有限公司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PVC造粒生产线虽通过了环评审批(杭经开环评批[2014]294号),但尚未进行建设,企业所需PVC颗粒仍通过外购成品解决。随着汽车空滤产品需求量的增加,企业拟取消PVC造粒生产线,并利用空余出来的生产场地增加滤芯生产线,企业扩建完成后可形成年产150万个滤芯的生产规模。其余产品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等均保持不变。

不开展公众调查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塑料废气利用企业内现有废气治理装置(过滤系统+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各侧边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10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霞饭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云街9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霞饭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76.76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四眼煲仔炉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12张,共有50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0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25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霞饭店门口及东郡国际花园宣传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东郡国际花园物业)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水云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11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烤尚餐厅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城东路159号东沙商业中心四楼C区401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烤尚餐厅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165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电烤盘20个,电磁炉20个,餐桌20张,共有80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20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3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0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烤尚餐厅门口及东沙商业中心公示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排入东沙商业中心污水管网经物业统一修建的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纳入天城东路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12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孙海印快餐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397、399、401、402号和万亚名城3幢113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孙海印快餐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355.98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2个,六眼煲仔炉1个,蒸炉2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32张,共有120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30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5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7月1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孙海印快餐店门口及万亚名城3幢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金沙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13

杭州曼迪亚娱乐有限公司下沙分公司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海通街1600号

杭州曼迪亚娱乐有限公司下沙分公司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

总建筑面积约920平方米,主要从歌舞厅娱乐服务,预计每日客流量为150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开展公众参与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噪声、废水),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使用吸声墙、隔音墙、减震地毯及不使用重低音音响等措施减小项目产生的噪声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6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H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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