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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2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政储出[2011]64号地块商业金融业用房兼容社会停车场库建设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单元C2/S3-C09地块 | 杭州白杨置业有限公司 |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业兼容社会停车场库,包括1幢高层办公楼(16F)、3幢独栋办公楼(6F)、2幢多层商业楼(3F)及相关配套等工程,配建机动车位374个(地上34个,地下340个),其中社会公共停车位80个,并对外开放。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3305.0m2,地上建筑面积33262.5 m2,地下建筑面积10437.9 m2。项目总投资为15102万元。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3日和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8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闻潮社区、白杨街道,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学院及新雁公寓物业管理处公告栏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闻潮社区、白杨街道,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学院及新雁公寓物业管理处)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环保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居民和学校)的影响较大,对此,在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如合理安排施工的工作时间,噪声大的设备分开作业,对设备进行必要隔音处理,在施工地四周建隔声墙体。 |
2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玛熹达饭店建设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81号一楼南侧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玛熹达饭店 |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营业面积60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栓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6张,共有28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0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15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玛熹达饭店门口及高沙社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高沙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
3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乾荣小吃店建设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东城大厦9幢102、103室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乾荣小吃店 |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营业面积52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6张,共有24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23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乾荣小吃店门口及东城大厦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东方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
4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契克比萨店建设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达城1幢409-1室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契克比萨店 |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营业面积195.84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单眼灶1个,碳烤炉1个,电炸炉1个,烤箱1个,四眼煲仔炉2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22张,共有70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0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4个基准灶。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5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契克比萨店门口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和达城物业)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6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H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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