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1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15年12月2日杭州市环保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理工农组团建设工程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中部及东北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

浙江大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383322m2。建设内容包括理工农组团各类教学行政用房、附属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兼人防工程)等,总建筑面积32954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8598m2,地下建筑面积70950m2。项目规划在校生11500人,其中本科生6500人、研究生5000人。

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其结果真实、可信,基本反映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问卷调查中未有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实施提出质疑或反对。

本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废水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浆和淤泥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不得向自然水域排放;施工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等),确需排放时接入周边道路污水管网。

(2)河道开挖尽量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开挖过程中减少河水的扰动。

(3)桥梁和道路养护过程中两侧应设置收集沟,废水经沉淀后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严禁排放至周边河流。

(4)地块内设置机械、车辆集中清洗点,清洗废水经临时排水沟、隔油沉砂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如洒水抑尘等),确需排放时可汇入周边道路污水管网。

(5)建材堆放过程中加强保管,防止雨水冲刷进入周边河流。

(6)管理好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排放,施工人员的驻地应设置移动临时厕所及化粪池,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纳入周边道路污水管网,严禁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周边水环境。

废气             (1)运输黄沙、石子、弃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必须用帆布严密覆盖,覆盖率要达100%。工地出入口15m内应将路面硬化,并派专人冲洗进出运输车辆和保持出入口通道的整洁,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道路的影响。

(2)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

(3)尽量不在露天堆放沙石、水泥等粉状建材,不在露天进行搅拌作业。在露天暂时堆放的沙石、水泥等必须用帆布或塑料编织布严密封盖。混凝土浇制应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粉尘污染。

(4)开挖过程中的底泥及时清运,减少长时间堆放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输过程中表面覆盖土工布,严禁抛洒在路面,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对于装修废气,需每天进行通风换气,正式使用前应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监测时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噪声             (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时要求施工队实施文明施工。

(2)在建筑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电动机、水泵、电刨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采用静压压桩方法施工,以减轻对周围的噪声影响。

(3)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需要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经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并张贴公告,且应遵守《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夜间施工的具体规定。

固废             (1)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应回用,废建筑材料、工程结束后的多余建材,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及时清运,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2)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建筑垃圾应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在其规定的已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内处理,并且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在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

其他             (1)在地下挖掘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一旦发现有价值的文物如古钱币、陶瓷、青铜器等应停止挖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决不能使文物流失。

(2)做好生态保护措施:采取建立排水系统、表土剥离及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等工程措施;进行园林化绿化的植物措施;建设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临时防护措施等。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废水             (1)普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校区污水管网。

(2)普通实验废水经实验废水预处理池中和处理后接入校区污水管网。

(3)动物实验废水和实验动物尿液及冲洗水经地埋式粪便污水及实验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校区污水管网。

(4)动物医疗废水经地埋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校区污水管网。

(5)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回用作为实验室常规仪器清洗用水。

(6)项目各股废水经分类处理达标后接入校区污水管网,后纳入花蒋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杭州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             实验废气       化学类实验一般在通风柜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实验室通风系统收集后,送入所在院系屋顶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有组织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净化工艺根据需要采用SDG吸附、活性炭吸附或者SDG+活性炭两层过滤法,SDG吸附剂对不同酸气的吸附效率大于80%,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效率大于80%。

动物恶臭       (1)动物暂存严格落实干清粪工艺,粪便当日产当日清,暂存间(堆粪处)密闭设置,增强通风除臭。

(2)动物病舍内设有排便与排尿盒,并有专人每天清洗,病房内设有紫外线灯管,用于日常消毒,病舍密闭设置,加强通风换气除臭。

(3)恶臭废气收集后分别由专用管路通至所在楼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有组织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活性炭的吸附效率大于80%。

废水处理设施恶臭 通过风机将臭气从密闭空间抽出,同时在废水处理设施内形成微负压,避免臭气外逸。每套设施处理风量2000m3/h,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后,各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除臭效率大于80%。

地下车库尾气         经风机收集后通过所在楼屋顶有组织高空排放。

噪声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平时使用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加添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地下车库出入口加强车库管理,设置禁鸣喇叭标志,加强车辆进出时间管理。车库出入口坡道均采用低噪声坡道,侧壁表面拉毛处理,采用构筑物封闭顶部及两侧,构筑物顶上覆绿。

(3)风机房选用低噪音、高效率的轴流通风机,风机两端采用软连接和通风管连接,阻止通风机噪音由风管传递,进而阻止噪音传至地面建筑;采用防振措施,机房四周采用240mm厚的砖墙并附加吸声墙面,门采用J649型隔声门。水泵房、制冷机组、热水机组采用减振器、隔声门窗、楼板和墙体进行隔声。变配电房四周采用240mm厚的砖墙并附加吸声墙面,门采用J649型隔声门。空压机房设置消声器、隔声罩、设置独立的隔声间。

(4)对冷却塔采用消隔声处理:①安装消声器;②设置隔声间或通风隔声罩;③包扎阻尼。

(5)对空调、恒温恒湿机组室外机机壳内部进行必要的阻尼处理,对机壳外部进行隔声处理;对分支管道风量进行反复调节,使其风量均衡;高流速的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对机组系统各固定部件进行加固,同时进行减振处理。

(6)机加工设备、离心机、灭菌锅、动物诊疗仪器均布置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地面设置减振器,墙体和门窗采用隔声措施。

(7)加强管理,防止动物叫声扰民。

固废             (1)生活垃圾、健康动物粪便和废垫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当日清运。

(2)实验室废液、固废、危化品包装固废,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实验废水和实验动物尿液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清运处置。

(3)实验室废边角料和普通品包装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4)生病动物粪便、动物尸体、动物医疗固废和医疗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5)SDG废吸附剂由厂家回收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5085326(55号环保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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