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5年1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拟批准项目)

2015年12月28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1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环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废旧线路板5000t、废手机电池1000t、废电子元器件3000t搬迁扩建技改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大街1号,恒业电机北侧厂房一层内

杭州环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为2560m2,年回收处理废旧线路板5000t、废手机电池1000t、废电子元器件3000 t

50份个人,20份团体,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当地公众个人对项目建设未提出相关的反对意见和相关其他意见;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好环保治理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团体和个人的影响;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说明项目建设对于公众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脱锡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破碎、风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当地市政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回收

2

杭州赐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储存废铅酸蓄电池3.5万吨、废锂电池2万吨迁建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大街1号,恒业电机北侧厂房一层内

杭州赐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为640m2,年收集储存废铅酸蓄电池3.5万吨、废锂电池2万吨迁建项目

50份个人,20份团体,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当地公众个人对项目建设未提出相关的反对意见和相关其他意见;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好环保治理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团体和个人的影响;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说明项目建设对于公众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硫酸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NaOH碱性溶液循环喷淋吸收处理后的尾气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员工清洁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泄漏液统一收集后贮存在耐酸容器中,定期交由杭州绿嘉净水剂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填埋处理。

沉淀池污泥、防护服、废拖把、废抹布、废NaOH碱性溶液、地面收集的铅尘定期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红伟饭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339号丽泽苑1号楼7-1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红伟饭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50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6张,共24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8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9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红伟饭店门口及丽泽苑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学源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4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卡小吃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200号一楼北东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卡小吃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30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4张,共16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2月1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卡小吃店门口及高沙社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高沙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学林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5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晓飞饭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36号一楼北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晓飞饭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30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4张,共16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3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晓飞饭店门口及高沙社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高沙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学林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6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潘国华餐厅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339号丽泽苑1号楼1-2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潘国华餐厅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173.1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单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17张,共60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0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3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9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潘国华餐厅门口及丽泽苑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学源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7

杭州晟源光热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452号2幢A1715-1717号

杭州晟源光热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为太阳能中温集热器、太阳能高温集热器、高中低温系列储能器、太阳能光热光电一体化构件、燃油(天然气、生物质)热力补充器、节能传感器等节能设备。建设项目选址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452号2幢A1715-1717号(该房屋系租用杭州市高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租赁面积172m2。本项目投产后形成新增年产500套节能设备的生产规模。

不开展公众参与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统一清运。

8

杭州雅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天城东路口腔诊所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77号

杭州雅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天城东路口腔诊所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

项目拟建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77号,建筑面积为187m2,总投资100万元。主要设置诊区、休息区、办公区、消毒间、清洗间等,预计每天接待20人。

开展公众参与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本项目主要产生医疗废水以及员工的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过污水消毒箱消毒经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一同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营运期的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后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9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祝小平餐饮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元金沙城1幢商铺27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祝小平餐饮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中式餐(含冷菜)供应,租赁面积90平方米。项目设餐桌11张,共有44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00人次。

不开展公众参与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统一清运。

10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燕饭店新建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1766-2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燕饭店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1766-2号,租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松合社区经济联合社的房屋进行经营,租赁面积50m2。共设24个就餐位,日接待顾客约48人•次。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1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在项目附近及松合社区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松合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本项目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厨房餐 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会同其它废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处排放。建设单位须安装低噪声油烟净化装置、油烟风机,采用橡胶等柔性物体进行隔振降噪处理;安装空调室外机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装、固定,安装于南侧,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平时须加强管理,避免顾客及员工大声喧哗;严格控制营业时间。餐饮垃圾中废弃食用油脂及废油,交由具有专业废弃食用油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包装箱、饮料瓶经收集分类后交由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其他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派专人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置,使固体废弃物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保证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清运。

11

杭州微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婉美医疗美容诊所新建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560号金沙天街商业中心4-022

杭州微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可以通过现代的医疗美容技术,实现自己“爱美”的心愿。投资方正是看到这一新兴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出资200万元,成立杭州微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婉美医疗美容诊所,主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类别:医疗美容诊所),设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专业。建设项目拟选址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560号金沙天街商业中心4-022,租用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面积169m2。项目设有美容室2间,无大型医疗设备,不进行手术。待项目运营后,预计日接待客人10人·次。

为了解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的认可度,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主要包括随机发放调查表、张贴公示等形式。从回收得到的个人、团体调查结果看,被调查对象主要对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废水和固废方面最为担心,但对本项目均表示支持。同时,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本项目环评期间进行了二次环评公示,公示张贴地点为项目门口、龙湖滟澜园小区公告栏、滟澜社区公告栏等处,两轮公示时间分别为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13日和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7日。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项目所在社区均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说明本项目的实施得到了周边群众的认可。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恶臭气体经新风系统排风。2、医疗废水经消毒设备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两股废水混合后纳管排放。3、医疗废物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4、营业期间关闭玻璃门窗;加强日常监管,如加强设备维护,维持设备处以良好的运转状态;严格控制营业时间为10:00至22: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6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H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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