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5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拟批准项目)

2015年12月18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甘小吃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城东路252号上沙永裕大厦7幢117、118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甘小吃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5张,共有20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6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甘小吃店及永裕大厦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先排入永裕大厦污水管网,再纳入海达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2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顺得小吃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339号丽泽苑1号楼3-1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顺得小吃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131.74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双眼灶1个,四眼煲仔炉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15张,共50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8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9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顺得小吃店门口及丽泽苑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学源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海小吃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4号大街343-1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海小吃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60平方米。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单眼灶1个,六眼煲仔炉2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6张,共有24个就餐位,预计日接待顾客约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3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海小吃店门口及观澜社区宣传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观澜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24号大街市政污水管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4

杭州恒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新怡家园口腔诊所新建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智格新怡家园16幢101-1号

杭州恒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新怡家园口腔诊所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智格新怡家园16幢101-1号,租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智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闲置房屋进行经营,租用面积138平方米,主要经营范围为口腔科,诊疗内容涵盖全方位的专业口腔医疗项目,预计每天诊疗人数约为20人(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21号令)等相关要求,本次环评采取二轮公告及公众调查形式征询附近敏感点意见,并于2015年9月24日~10月13日及2015年10月15日~10月28日期间在项目所在地及智格社区公告栏进行了两轮环保公示,公示期分别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及环保部门未收到任何有关本项目的反对、投诉意见,公众参与符合相关要求。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会同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海达南路市政污水管网(其中NH3-N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规定的氨氮最高允许浓度)、医疗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海达南路市政污水管网。严格执行工作作息制度,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经营服务;空压机设置单独隔声间;加强管理,实施文明服务,减少经营过程中的噪声,服务期间尽量关闭门窗;加强各类设备的维护,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噪声超标。医疗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使固体废弃物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保证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清运。

5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氏小吃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200号一楼北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氏小吃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3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项目设电趴炉1个,电炸炉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餐桌2张,共设8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3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2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3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氏小吃店门口及高沙社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高沙社区)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先排入高沙社区污水管网,再纳入学林街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6

杭州宏瑞电子游艺厅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泽路99号福雷德广场3楼303-1单元室

杭州宏瑞电子游艺厅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6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子游艺厅,项目设大娃娃机1台,滚石点歌机2台,小鼓王1台,玛丽奥机4台,IQ乐园6台,头文字D34台,竹节取水1台,音乐连连看4台等,项目预计日客流量为150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4日在杭州宏瑞电子游艺厅门口及福雷德物业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学林街市政污水管网。

7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占颖餐饮店建设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海通街1594-3号、1594-4号、1594-5号及1594-8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占颖餐饮店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190平方米。从事中式餐供应,双眼灶1个,单眼灶1个,油烟净化设施1套,项目设餐桌15张,共有80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3个基准灶。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本次环评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4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占颖餐饮店及头格社区公告栏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公众参与实施监督单位及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先排入头格月雅城污水管网再纳入海通街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送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8

杭州稞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东168号5幢2楼213

杭州稞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预计年产面膜20t、洗面奶10t、爽肤水10t、乳液5t、面霜5t。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开展公众参与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9

正泰—九阳欧南多3036.8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海街760号

杭州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将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海街760号杭州九阳欧南多小家电有限公司内厂房屋顶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通过太阳能板收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通过汇流箱及逆变器等输电设施将电能输送到各企业及国家电网,本项目拟安装规格为255Wp的多晶硅电池组件共13280个,光电装机容量3036.8KW,年发电量310万kwh。

在项目实施中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施工期大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固定金属支架,需要进行焊接,故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施工期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且在室外进行焊接,屋顶空气流通顺畅,易于扩散;项目施工期较短,当施工结束时污染物随之消失,故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本项目共设施工人员30人,每天按50L/d计算,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1.5t/d,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 0.52kg/d、NH3-N 0.052kg/d。本项目借用杭州九阳欧南多小家电有限公司的生活设施,此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直接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噪声来源主要为冲击钻、空压机、电焊机及泥工施工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80 dB(A)之间。本项目在屋顶进行施工,经距离衰减后,其影响范围较小。应注意对企业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至6:00施工;白天施工作业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开生活区,同时还应加强管理,避免“野蛮施工”、施工期拖得过长,以免造成厂界噪声超标。

4、施工期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垃圾由施工部门统一进行管理,防止施工垃圾随意堆放存积,作到每日清运。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5kg/d,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则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采用工作人员定期巡检模式,无现场管理人员,预计每周巡检一次。

1、运行期废水:本项目屋顶太阳能组件清洗利用雨天自洁功能,经屋顶四周雨水管道汇至厂区雨水管网。

2、运行期废气: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3、运行期固废:本项目运行期无固废产生。

4、运行期噪声:本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逆变器、汇流箱、变压器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较小,声级约60-65dB。逆变器、汇流箱直接设置于厂房屋顶,经距离衰减后,能作到厂界达标排放;变压器设备设置于厂区地面正泰新能源配电箱内,配电箱主体采用钢化板作为外壳,钢化板隔声量可达5-8dB,设备经钢化板隔声后产生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标准,夜间设备自动停止运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6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H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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