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滨江区分局关于2015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5年12月16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滨江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政储出[2015]18号地块商业商务设施用房项目

东至西兴路,南至物联网路,西至海康威视,北至建设河

杭州郡威置业有限公司

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该地块建设商业商务设施用房、用地面积为16805平方米,总建设面积为95988平方米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各项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正式投入使用

废水:室内实行清污分流,室外实行雨污分流。②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①地下车库实行机械通风排气,车库内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最少6次。汽车废气经风机捕集后,经建筑竖井引至屋顶排放。②餐饮油烟应经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井于屋顶高空排放,共预留2个厨房油烟排烟井。固体废物:①办公垃圾和商业垃圾均设置垃圾收集点。垃圾经分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集中处置。②餐饮垃圾由餐饮单位临时储存在有盖的垃圾桶内,委托有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单位进行定期收运、处置。噪声:①地下车库出入口路面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如低噪声坡道、橡胶坡道,坡道两侧安装吸声材料,加强出入口周边绿化;②入口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严格控制车辆出入车库时的车速;③地面停车泊位要采用植草砖地面,以达到防尾气和降噪声的效果。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7795792    传真:87795780    邮箱:2220012369@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4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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