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15年11月25日杭州市环保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

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街道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和污泥处理厂工程两部分,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污水处理厂工程选址于现状七格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工程北侧的预留用地内,总用地面积约182872m2(其中代征绿地面积21157m2),总建筑面积约8707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494m2、地下建筑面积11580m2),依托七格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收集管网,采用半地下式双层加盖的布置方式,建设规模为30万m3/d,采用A/A/O工艺+深床滤池工艺,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二期污泥处理厂工程选址于现状七格污水处理厂西侧聚首河对岸的新征用地内,总用地面积约125756m2(其中代征道路用地面积8865m2),总建筑面积约29955m2,处理七格污水处理厂(共四期工程)脱水后的污泥,建设规模为1600t/d(按含水率80%计),采用板框脱水工艺,处理后污泥含水率为55%-60%,外运至协同单位进行焚烧处置。

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浙环发[2014]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本反映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企业承诺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日常生产过程中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

一、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

(一)废水

1、项目应实行清污、雨污分流。

2、项目污水处理采用A/A/O+深床滤池工艺(处理工艺详见4.1.4.1章节,污染物去除效率详见表4-4),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在出水泵房处设置尾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及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3、污水处理构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里添加外加剂防渗,池体采用防水砂浆抹面,混凝土密实性满足抗渗要求。

4、厂区办公生活污水及设备冲洗水、洗车废水等均回流到厂内污水提升泵房,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5、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有害有毒物浓度应按进管标准严格控制;本工程对进水水量、水质进行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加强对企业污水达标接管的监控管理。

6、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岗员工必须经过认证培训和训练;指定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二)废气

1、废气产生及收集措施:

(1)污水处理厂采用半地下式双层加盖的布置形式,主处理构筑物采用整体设计,组合为箱体,箱体北面覆土,东、西两面外墙外窗均设置为固定窗不开启,仅利用南面外墙进行通风设计。

(2)污水预处理、一级处理及二级处理、污泥处理建构筑物位于地下箱体之中,箱体负一层构筑物加盖,盖板即为箱体一层底板,一层顶部加盖并进行覆土绿化;对于箱体负一层,采用混凝盖板密封并采用除臭管道将臭气抽出后进入生物除臭设施处理。

(3)对于箱体一层预处理区域,采用双重密封:a设备密封,除臭管道直接从密封设备中抽取臭气并进入生物除臭处理设施;b房间密封,将房间与其他部分隔离并加设强氧化等措施;c除预处理之外,一层与负一层采用混凝土板完全隔离,无臭气产生。

(4)对于箱体一层离心脱水机房区域,采用双重密封:a设备密封,除臭管道直接从密封设备中抽取臭气并进入生物除臭处理设施;b房间密封,将房间完全密闭并加设强氧化等措施。

(5)污水处理厂内污泥经离心脱水处理后由柱塞泵泵入位于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内的污泥料仓中进行临时贮存。脱水机、柱塞泵及污泥料仓均为全封闭设计,不会产生臭气外溢现象。污泥料仓设置单独的除臭管道直接从料仓上吸取臭气保证不会对空气产生污染。同时,料仓与污泥运输车采用无缝对接,避免污泥洒落及臭气外溢。

2、臭气处理设施—生物除臭滤池:

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污水处理各构筑物与密封盖均为一体化设计,密封盖上分布的检修孔采用覆膜钢隔板进行密封,除臭管道与密封板开孔处采用混凝土浇筑。各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经臭气收集管道收集后,分别进入预处理区块、生物处理区块以及污泥处理区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

(1)预处理区各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经1套两级串联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除臭效率为95%;

(2)生物处理区各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分别经3套两级串联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和3套一级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除臭效率分别为95%、80%。

(3)污泥处理区各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经1套两级串联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除臭效率为95%。

各单元臭气经处理后与地下箱体内整体通风换气系统排气合排,最终通过四个落地式百叶窗排放,各构筑物池体内维持全密闭微负压状态,废气收集率按99%计。

3、管理及其他方面措施:

(1)污水处理厂应制定除臭系统(包括收集系统、处理系统)定期维护检修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除臭系统进行维护检查,避免出现除臭收集风管泄漏、阀门关闭锈蚀等情况,保证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维持密闭池体内微负压的状态。

(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除臭系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除臭效率下降,及时查找问题,并及时解决,确保除臭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工况,排气口出口浓度达到设计标准值(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100)。

(3)应严格控制纳管企业进水水质,尽可能避免出现废水冲击,进而导致臭气的瞬时波动。

(4)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避免因人为因素引起废气非正常排放;同时臭气处理设备应考虑备用设施,以免发生事故排放。

(5)污水处理厂箱体上方覆土绿化,在箱体的左右两侧种植藤类植物,遮挡箱体,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厂区四周种植一定宽度较高大的绿化带,空地上种植草坪,以进一步改善环境。

4、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井由综合楼楼顶高空排放。

(三)固废

1、本项目污泥处理厂建成前,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机械脱水处理达到80%含水率后由卡车外运至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污泥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现象,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待污泥处理厂建成后,项目初沉及剩余污泥混合后直接采用泵输送至污泥处理厂进行深度脱水处理后再外运处置。

2、营运期产生的栅渣、沉砂应分类集中收集,与环卫部门签订合同,及时清运;厂区办公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纳入杭州市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及时清运,统一处理。

3、污泥在脱水和固化过程中,构建筑物应密闭,恶臭源由抽风机抽出进行处理、达标排放,操作共建并应满足通风要求,避免恶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本工程应按照规定对所产生的污泥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对污泥的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情况实施备案报告制。

5、本工程应对污泥转移、处置实行计划审核备案和转移联单管理,污泥的转移处置应提前向环保部门报送转出计划。污泥的性质、转移的数量、去向、运输路线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前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

(四)噪声

1、项目主处理构筑物污水预处理车间、初沉池、生物池、中间提升泵房、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房、污泥处理车间等均位于半地下箱体之中,箱体负一层构筑物加盖,一层顶部加盖并进行覆土绿化,地表绿化覆土厚度达1.0~1.8m,隔声效果良好;同时上述构筑物内设备选型安装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2、项目污水深度处理、鼓风机房、出水泵房等位于箱体之外,设备均应认真选型,应选用优质低噪设备,设置专门的设备间,并对其采取一定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同时加强综合楼食堂、配电房、泵房等隔声、消声处理。

3、项目噪声源强最大的鼓风机房,应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隔声、消声、减振等。建议鼓风机房内铺装吸声材料,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底座安装减振垫,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加以治理。

4、项目与外界联系的通风井及排气口等处应加强隔声设计,采用隔声通风厨等,出口处加强绿化,以最大限度减轻噪声影响。

5、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车况,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6、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二、本项目污泥处理厂工程

(一)废水

本工程板框脱水工艺过程排出的污水、污泥脱水机房冲洗水、洗车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等,均排至七格污水处理厂进水排污管道进行集中处理。由于本工程产生的污废水不排入城市下水道及河道,不会对城市下水管网带来污染。

(二)废气

1、废气产生及收集措施:

(1)对于污泥接收及储存段:a接收段设计独立的封闭房间,泥车进入后,卷帘门关闭,待污泥接收完毕后,接收仓关闭,卷帘门通过远程控制开启;b接收设备封闭,采用管道抽取臭气;c房间整体封闭,保持负压状态并采用管道抽取臭气。臭气经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对于板框脱水处理段:房间整体封闭,保持负压状态并采用管道抽取臭气;臭气经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对于出泥段:房间及设备整体封闭,保持负压状态并采用管道抽取臭气;臭气经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4)对于泥车运输段:封闭车运,泥车按照料仓结构定做,保证泥车与进出泥设备实现无缝对接。

(5)污泥综合处理车间所有窗户均设置固定窗,不能开启。

2、臭气处理设施—生物除臭滤池:

臭气产生区域污泥接收及储存段、脱水处理段、出泥段及泥车运输段均采用全封闭设计、负压运行,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经10套两级串联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除臭效率为95%;达标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设置于场地东南侧,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北侧临江商贸大厦),减少污染影响。

3、本工程污泥主要为七格污水处理厂工程脱水后污泥,其中四期工程产生的污泥采用泵送的方式运至污泥厂;一二三期工程产生的污泥采用封闭式垃圾清运车运输,同时在厂内设置自动开启的污泥接料池,污泥臭气集中抽至除臭系统进行处理。

4、定期对除臭系统进行维护检查,避免出现除臭收集风管泄漏、阀门关闭锈蚀等情况,尽可能保证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维持污泥处理构筑物内密闭微负压的状态。

5、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避免因人为因素引起废气非正常排放;同时臭气处理设备应考虑备用设施,以免发生事故排放。

(三)噪声

1、对于风机、水泵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

2、系统中噪声较大的设备安置到室内,并建造具有消声、吸声、隔声、隔振等多功能厂房以降低噪声污染;

3、水泵进、出水管采取减振处理;风机进、出风口做消声处理;

4、污泥综合处理车间四周种植较高大的绿化带,以进一步改善环境。

(四)固废

1、本工程污泥主要为七格污水处理厂工程脱水后污泥,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产生的污泥采用泵送的方式运至本工程(设备检修及应急时采用车运),一、二、三期工程产生的污泥采用车运,污泥车运采用封闭式垃圾清运车,避免污水污泥的渗漏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在厂内设置自动开启的污泥接料池,废气集中抽至除臭系统进行处理。

2、污泥经深度脱水后输送至干污泥储仓,经打包后采用密闭运输车运往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污泥转运需建立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

3、厂区办公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纳入杭州市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及时清运,统一处理。

4、对于实验室产生的可能含有重金属、强酸、强碱等有毒有害成分的各种废液及对应的容器洗涤水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5085326(55号环保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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