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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5年10月30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滨江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物联网产业孵化器项目(标准厂房)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以南,建设河以东,缤纷街以北,规划支路以西区块 |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2663m2,总建筑面积约为8787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幢11层建筑(1#楼),一幢主体20层,部分11~12层的建筑(2#-a楼、2#-b楼),一幢14层建筑(3#楼);规划设计用途主要作为物联网产业孵化器,引进轻污染、无污染的物联网企业,另外建筑内设置地下停车场以及部分餐饮用房作为园区内部食堂。 | 本次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团体调查表20份,未收到环保意见及建议。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地下车库内汽车尾气经消防排烟机房的排烟风机收集后通过竖井至建筑屋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井道于建筑屋顶高空排放。项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会同其它废水一并纳入现状市政污水管道。水泵、风机等布置在地下层单独的吸隔声机房内,安装隔声减震设施,在风机的进、出风口安装相应的消声器;油烟排风管进行阻尼包扎;加强地下车库出入口交通管理,汽车严格限速5km/h以下行驶,禁鸣喇叭。各类固废分类妥善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7795792 传真:87795780 邮箱:2220012369@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4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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