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减排办函〔2014〕14号
关于印发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减排办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要求,环境保护部近期将组织开展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对各地2014年国家目标责任书和省减排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减排设施运行情况、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情况、2013年环境保护部减排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为做好国家减排核查准备工作,我办编制了《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峰;电话:0571-28992131;传真:0571-28869171;电子邮件:Wangfeng@zjepb.gov.cn。
省减排办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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