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杭州市环境统计年报
2013年,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态势。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343.52亿元,比上年增长8.0%,人均生产总值94566元,增长7.4%。
杭州市环保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杭州市建设生态型城市和“美丽杭州”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城市的契机,加大杭州地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力度,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推动我市经济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超额完成分别削减3%、3%、4%和4%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3.4%。
2013年,全市受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931起,较上年减少0.21%。全市共9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生态县、市(区)命名或验收。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环保的建议、提案数分别为96、122件;环保系统收到群众来信来电及网络投诉13940封(个、件),较上年增加48.80%;接待来访161批次,较上年增加11.8%。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