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骏餐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示

我局已于2014年12月22日受理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骏餐厅(建设单位)提交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骏餐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建设项目名称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骏餐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骏餐厅

建设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龙商业中心9号楼108

建设内容、规模

从事中式餐供应,租用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龙商业中心9号楼108,租赁面积211.99平方米。项目设餐桌21张,共有90个就餐位,项目预计日接待顾客约150人次。厨房灶头折算后为4个基准灶。

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

阮劲峰

联系电话

86912061

传真

86877900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市民中心439室)、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回复。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22日

注:如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视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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