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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14年12月19日杭州市环保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教学综合楼 | 杭州市拱宸桥管理单元(GS08)控规FG05-C5-14B地块内 | 杭州师范大学 |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教学综合楼、教学辅楼等,建设用地面积为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470.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33.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705平方米。 | 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环评单位之后及环评编制过程中,根据项目所在地周边社区温州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台州路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及荣华里住宅小区、亲仁里住宅小区分别进行了信息公告(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不对相邻方造成环境影响,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项目不具备审批条件、违反环保“三同时”以及其他虚假承诺行为的,自愿接受环保部门处罚 | 1、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管道定向流动到过滤吸附设备处理后再引至项目教学楼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捕集后,由专用竖井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85%)处理后,再经专用烟道引自教学楼屋顶高空排放。 2、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教学楼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生化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并纳入城市污水管道。 3、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实验室固废收集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本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汽车噪声、水泵、变配电、各类风机、VRV空调外机等设备噪声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均可以满足1类区标准的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5085326(55号环保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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