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保局关于2014年12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4年12月18日杭州市环保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26日(7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文件

1

杭政储出[2013]62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审批意见

杭环评批[2014]92号

2014-12-18

详见附件

2

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改造工程

杭环函[2014]337号

2014-12-18

详见附件

3

七格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

杭环函[2014]338号

2014-12-18

详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杭环函〔2014〕338号.pdf 

杭环函〔2014〕337号.pdf 

杭环评批[2014]92号.pdf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