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保局关于2014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14年12月16日杭州市环保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半山燃机9#机组220kV送出工程

杭州市下城区、拱墅区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市电力局)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

为了适应杭州电网所辖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当地用电负荷不断增长,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市电力局)计划在杭州市下城区、拱墅区建设半山燃机9#机组220kV送出工程,计划于2015年投产。经与建设单位核实,本次环评内容:本工程新建一回电缆,路径长度6.8km。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报纸公示与调查问卷结合的方式进行。环境影响公示于2014年9月5日网站公示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后于2014年11月6日《杭州日报》刊登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此外,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对本工程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本次调查发放调查表1份(个人1份),回收1份,调查对象包括了所有现有环境保护目标。

调查结果表明,该调查对象对本工程的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主要反馈为不同意。该民房在政府计划内为待拆迁,本工程线路路径选址也已取得规划部门意见,且经类比预测,本项目线路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未畸变时)能符合评价标准的要求。此外,穿越该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时,可采用排管或顶管等非开挖方式,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也不影响房屋的居住功能及使用功能。因此,不采纳该反馈意见。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半山燃机9#机组220kV送出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新建一回电缆,路径长度6.8km,工程涉及到土方的开挖和少量植被的损坏,需重点做好扬尘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同时,施工期间必须按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只要满足报告表中所提的要求,加强施工管理,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噪声、废水排放、砍伐植被对环境均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二、运行期环境影响

由输电线路类比监测可知,本工程投运后,输电线路沿线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符合本工程对居民区的评价标准限值,符合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三、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一)生态保护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电缆沟开挖将破坏一定的植被,施工结束后电缆沟上方等临时占地须进行场地复原。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必要措施以减小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影响。

1.尽量避免雨天施工。

2.挖掘产生的土方,临时堆放场所最好选在便于弃土又不易被水冲走的封闭沟中,并根据土方量在下方修建合适的拦土坝或砌石护墙,土方必须层层压实,坡面不应太陡,并覆盖防水布。同时在周围设置倒流槽,防止坡面遭雨水冲刷破坏,造成水土流失。

3.做好及时回填和绿化被复工作,恢复灌木、草皮组成郁郁葱葱的绿化体系,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电缆沟开挖基本能做到回填,不会产生弃土。

(三)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输电线路采用全电缆敷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5085326(55号环保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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