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环保局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杭州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结合“阳光权利”和“一源一档”系统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和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
一、全年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为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管理,明确各相应处室和人员的职责,我局专门召开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讨论完善《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我局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机构职责、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制作要求、反馈渠道、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监督机制等各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对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内容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通过该办法的进一步完善,明确了以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法规处、建设处、监察支队、监测站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强调了局各个处室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完善了我局的信息公开操作机制,加强了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
(二)落实文件要求,推进环保信息公开
为做好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公众的参与和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会议,我局严格按照《杭州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落实信息公开情况。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达37478条(说明:由于危险废物转移单、申报单等内容于9月份全部上网,前期大量的数据于年底导入),内容涉及我局系统人员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公开招聘、夜间施工审批公示、政府采购招标、环保模范企业、环境优美乡镇公示、全市环境状况公报、“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飞行监测情况、法律法规更新等,不断加强了我局对外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主动延伸服务,最大限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是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和杭州日报上对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受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结束后,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过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2012年我局审批的市本级的建设项目211项(其中报告书73项,报告表97项,登记表41项)全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受理公示和结果公开。
二是做好行业环保核查工作及环境违法行为公开。对辖区内企业的行业环保核查或上市环保核查进行初审,及时将初步意见反馈至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对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公开。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力度,一方面通过曝光加大对违法企业的震慑力度(全年曝光违法企业175家次),另一方面也通过社会监督加强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是及时公开突发环境事件。高度重视利用平台加强应急信息的及时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污染事件的处理进程,及时化解了社会上不准确传闻。
四是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保证在门户网上每日更新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预报和日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及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同时,为落实新修订的空气质量标准,从3月25日起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每日公布前一天朝晖点位的PM2.5日均浓度数据、分指数和监测仪器型号,到11月16日已发布全市所有11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位6项监测因子(SO2、NO2、PM10、PM2.5、O3和CO)的小时浓度及分指数(IAQI)和空气质量指数(AQI)。
根据统计,每月网上直接发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小时实时数据2.4万个;全年发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每日监测统计数据1.2万个,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每日监测结果达3600条。
(三)优化政务环境,提高信息公开效能
对依申请公开的管理难点进行了探讨,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办法。比如对建设项目依申请公开内容,以提供环评审批简本为主要方式,在受理审批时主动确认秘密等级和是否可以公开等信息,完善信息公开服务,以期尽量满足以申请人要求,通过多渠道受理、职能部门解答、统一途径答复的途径,在法律法规和保障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下,采用灵活便民的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
二、继续抓好信息公开保障工作
1.抓组织机构建设。及时调整杭州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由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更新工作。
2.抓制度建设。修订了《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义务;界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程序;明确了信息传递暨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等一系列内容。
3.抓标准建设。统一了系统内信息传输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了传输平台,统一了内部信息传递和管理的标准,做好技术保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3年工作打算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已建立,责任已明确,已向社会公布《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内部信息传递标准也已建立,传输平台已搭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对部分信息是否属于应公开的政务信息难以把握等等。2013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进一步梳理、规范和细化各类环境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
2.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时间,确保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3.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保密意识,确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附件: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审核人: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37511 |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 件 | 11 |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7511 |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21 |
(一)依申请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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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4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0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21 |
1.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2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21 |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6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5 |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0 | ||
6.其他原因 | 件 | 0 |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
五、举报数量 | 件 | 0 | ||
六、访问咨询数量 | 人次 | 70125 |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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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元 | / | ||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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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 人 | 3 | ||
其中:全职人员 | 人 | 0 | ||
兼职人员 | 人 | 3 | ||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 次 | 3 | ||
2.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1 | ||
3.培训人员数量 | 人次 | 2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收费 | 元 | / | ||
填报日期:2013.2.6 填报人: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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