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对分局监察科长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精神,综合推荐、报名、竞争演讲、民主测评以及组织考察等情况,经研究决定:陈佩月同志拟任拱墅环保分局监察科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陈佩月,女,1983年7月出生,浙江象山人,中共预备党员,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拱墅环保分局监察科副主任科员。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和拱墅环保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上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从2013年6月3日起到2013年6月10日止,共7天。
四、公示联系部门
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电话:87238568;监察室电话:87232201,拱墅环保分局电话:88230667。
杭州市环保局拱墅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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