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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谷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智能燃气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元M-25地块(金乔街158号)实施,该项目总投资19566.5万元,新建1幢综合楼和2个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44857平方米,其中智能燃气表产业基地主要生产各式燃气表,年产家用IC卡智能燃气表70万台、家用无线燃气表20万台,家用机械燃气表20万台,IC卡工业燃气表1万台、GPRS工业燃气表0.5万台,研发中心主要研发一套燃气物联网系统。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生产厂房的建筑面积为28705平方米,投资约81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2幢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正分期入厂。该项目原计划每年达到产能111.5万台,而现有设备生产能力为60万台,为此2013年8月经企业申请,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进行阶段性验收。
2011年3月,我局通过了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该建设项目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土建竣工,2013年3月投入试生产。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杭环监竣验(2013)第J10003号),该项目的监测结果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
杭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M12-5-3地块(14号大街以北、11号路以西)实施,总建筑用地151593平方米。一期已建办公楼A、办公楼B、服务用房、中转库(二)、中转库(三)、中转库(四)、变配电所和消防泵房等建构筑物,并已投入使用。原本二期新建中转库(一)、加工中心(一)、消防泵房2、水塔、门卫等建构筑物,建筑面积合计30289平方米。实际,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由41210平方米调整至30272平方米,其中加工中心(一)由13912平方米调整为17681平方米、取消加工中心(二)建设、中转库(一)由14183平方米调整至12494平方米。本次主要是针对二期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公示。
2005年9月,我局通过了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2013年9月,我局对杭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期项目环评后评价进行了备案。该建设项目一期已建成投用并已验收,二期项目于2012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完成项目建设。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杭经开环监验字(2013)第011号),该项目的监测结果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以上项目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您(单位)如对以上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期间反馈给我局。
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市民中心439室
联系电话:0571-86878772 传真:0571-86877900
电子邮件:hbj@heda.gov.cn 联系人:冯甜甜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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