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杭公开办[201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2010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认真落实《杭州市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以确保我局政务信息能够及时的按照要求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实现我市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公众的参与和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了我局对外宣传力度,保障了我局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为了使用其功能更强大,信息更丰富,页面更美观,管理维护更方便,2010年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更新完善共涉及栏目100余个,迁移各类信息5万余条,切实加强了我局对外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局有关处室完成了我局系统人员公开招聘、政府采购招标、环保模范企业、环境优美乡镇公示、全市环境状况公报、“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飞行监测情况等网上公布公示任务。

  一、公开义务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完成了《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公布各类环境信息,除政务信息外,着重在生态市建设、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整治信息的发布上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保证了生态市建设、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整治信息的及时发布。“杭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2010年累计发布信息6500余条,网站月均访问量超过8万余人次,较好地实现了公开信息、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网站功能,对树立环境保护政府部门形象、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和互动、提高市民环境意识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预报和日报)每日更新;环境质量公报及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定期发布。

  (二)落实《杭州市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10年,我局按照《杭州市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重点在十个方面公开环境信息,主要内容:一是环境质量状况;二是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三是环境保护规划、计划以及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四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竣工验收及其他环境保护审批、审核、许可、核准、备案等情况;五是排污费征收的项目、标准、范围、依据和排污者应征排污费的数额,批准减免或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六是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方案、重点污染源名录及其环境行为分类情况、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计的污染源名单、限期治理企业名录等;七是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情况;八是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展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经济和社会产生的效益情况;九是环境保护重要考核、评比结果;十是上级部门指定发布的环境信息和群众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子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信息公开,保证了主要信息的及时传递与更新。

  (三)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公开的内容。按照《规定》要求,我局修订完善了《杭州市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办事事项、资金信息、业务信息、工作信息、公共服务、人事信息等9大类,并在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与以公布和更新完善。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设立环保资讯、政务公开、办事大厅、公众互动、公众服务等5个版块,以面向公众、服务社会、政务公开为宗旨,以信息发布、公众参与、网站互动为重点,将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发布窗口、在线办事平台、交流互动桥梁、公益服务门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方案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已建立,责任已明确,已向社会公布《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内部信息传递标准也已建立,传输平台已搭建,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

  1、根据《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和《杭州市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

  2、进一步梳理、规范和细化各类环境信息。

  3、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

  4、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工作,保证申请人能及时得到答复。

  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1、抓组织机构建设: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及时调整杭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解决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问题。并明确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更新工作。

  2、抓制度建设。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后,我们着手抓制度建设,对照《杭州市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义务;界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程序;明确了信息传递暨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等一系列内容。

  3、抓标准建设。大量信息的传递需要科学、规范的管理,否则难以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问题。经过研究,我们统一了系统内信息传输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了传输平台,解决了内部信息传递和管理的标准问题,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

  市环保局

  201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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