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系和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大力推进生态县建设,狠抓水污染防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取得了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连续四年被评为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出境断面的水质优于入境断面的水质。目前,我县环境质量整体良好。

  一、2006年我县环境质量概况

  1、水环境质量。2006年桐庐县富春江、分水江及其支流水质总体良好,两江干流严陵坞、桐庐、窄溪、分水、桐君山5个监测断面中达到Ⅲ类水质的为80%;支流中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为76.9%。2006年富春江干流(桐庐段)受境外污染影响较大,导致进水水质环境功能区超标。全年总体评价为:窄溪断面(出境)水质略优于严陵坞断面(入境)水质。桐庐县九大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2.8%,比2005年增加了8.9个百分点。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质总体较好,多数指标保持在Ⅱ类水质。全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666吨,削减4.7%;削减二氧化硫628吨,削减6%。

  2、大气环境质量。2006年度桐庐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年县城空气质量描述为优良的天数有320天,占全年的87.7%。空气污染物构成中负荷最大的污染因子为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是锅炉燃煤、建筑扬尘、汽车尾气等。2006年桐庐县的酸雨率为91.5%,比2005年度酸雨率(88.9%)上升2.6个百分点,酸雨污染形势不容乐观。

  3、声环境质量。桐庐县城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Leq=70.9dB(A),比2005年上升了4.0dB(A),道路噪声环境污染稍有加重。功能区定点噪声质量情况总体较去年有所下降。

  二、环境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抓源头严把关。2006年共审批427个项目,其中工业企业314家,服务型项目113家,否决了塑料粒子、喷塑、印染、电镀、熔炼等高污染、高能耗、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39家。

  二抓专项整治严要求。开展电镀、化工、印染、造纸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环境专项整治4次,所有电镀企业都已建立标准化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建成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化工行业建设了应急预案;11家印染企业添加二级生化处理设施;造纸行业全部配备物化处理设施。通过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提高了企业排污达标率。

  三抓重点严监督。从2004年我县钟山乡石材企业污染被确定为市级重点监管区域,通过二年多的整治成效明显,2006年进入整治攻坚阶段,共投入治理资金1500余万元,103家石材企业全部完成点源治理任务,生产废水回用率达到100%,交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钟山乡石材企业市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工作顺利通过杭州市验收,成功摘除了市级重点监管区的帽子。

  三、生态建设有序推进

  1、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从2003年确立生态县建设目标以来,坚持 “强县”与“富民”相结合,把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生态经济、致富桐庐人民的目标相结合,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至2006年,我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2项基本条件和26项指标都达到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一类标准,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

  2、生态乡镇(街道)村建设硕果累累。2006年,凤川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富春江镇、新合乡2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旧县、新合、莪山3个乡镇(街道)通过杭州市生态办组织的正式验收;30个生态村通过县级考核验收。

  四、克难攻坚,再创环保新佳绩

  2007年,我县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艰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困难重重,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为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提前在2010年基本实现生态县,2007年度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开展工作。

  1、深入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创建富春江镇、新合乡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莪山乡1个省级生态乡镇、横村镇、分水镇、合村乡3个市级生态乡镇和兰田村、金牛村等22个县级生态村。深入实施“1250”生态建设项目,完成30个村农居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落实减排措施,完成减排任务。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和推进循环经济,2007年我县万元GDP能耗下降4%以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5%以上。加强对大中型燃煤锅炉和新、改、扩建燃煤锅炉的治理和整治工作。2007年底,10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除尘工程,确保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6吨以上燃煤锅炉和主城区范围内4吨以上燃煤锅炉全体增添水膜除尘等设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锅炉的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竣工投产前,锅炉废气治理工作必须到位。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县范围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国Ⅱ标准,新车实行国Ⅲ标准。

  3、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桐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投入运行。完成春江路污水干管工程;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富春江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横村、分水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

  4、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建设桐庐县环境监控中心在线监控平台,完成30家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省市联网。

  5、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保持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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