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杭环评批[2008]0064号

  送审单位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

  批复意见:

  由你单位送审,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编制的“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收悉。

  该拟建项目为医疗综合楼,位于杭州市西湖大道38号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老院区内,其建设用地为10307平方米,设地下2层,地上15层(裙楼6层),规划限高60米,实际设计高度54.5米,该项目由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该项目环评报批有关依据为市发改委对该项目立项的复函(杭发改社会〔2006〕889号)、市规划局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7)年浙规定字号01000380号)、市建委和市规划局对该项目方案设计的批复(杭建设审〔2007〕99号、杭规发〔2007〕340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文件(浙环评[2008]1号)以及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

  我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环评报告结论和有关依据,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内规划拟建址定点实施。

  二、该项目地下室设备、冷却塔、空调机组等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其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规定的标准。

  三、该项目地下汽车库废气、厨房油烟废气等须沿竖井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地下汽车库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油烟废气经处理后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四、该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医院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五、建设单位应依法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环境保护验收。

                               2008年3月7日

 

          附件:关于对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听证会反映的主要观点采纳与不采纳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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